事实劳动关系该如何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我感觉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和公司提签合同,还是有其他办法?我担心处理不好会影响自己权益,想了解下正确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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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存在着劳动用工的事实,双方有着管理与被管理、提供劳动与支付报酬等关系。 当遇到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首先,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样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身权益。 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他们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督促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此外,劳动者还能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仲裁结果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等赔偿。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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