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抚养权必须知道哪几个法律常识?


在争取抚养权时,以下这些法律常识是必须要知道的。首先,要明白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处理抚养权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通常更有优势。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在这些情况下,孩子可能会随父方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律尊重他们的意愿。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轮流抚养可以让孩子在不同的时间段与父母双方共同生活,保证孩子能感受到双方的关爱。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自己的经济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总之,了解这些法律常识,能帮助我们在争取抚养权时更加理性和有针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