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书申请复议期间,职工能否提出民事诉讼?
我受了工伤,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可用人单位对这个工伤认定书申请了复议。我现在着急解决赔偿问题,想知道在用人单位申请复议期间,我能不能直接去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来解决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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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书申请复议期间,职工能否提出民事诉讼是一个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当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书申请复议时,意味着对于工伤认定这一行政行为存在争议,正在行政程序中进行审查。而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待遇等民事赔偿的重要前提。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确定工伤认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在行政复议结果未确定之前,工伤认定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职工提出民事诉讼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障碍。因为法院在审理工伤保险待遇等民事纠纷时,通常会以工伤认定为基础。如果工伤认定的结果还在复议过程中不确定,法院很难直接对民事赔偿等问题作出准确的裁判。而且,从法律程序的角度来看,应当遵循先行政后民事的原则。即先通过行政复议等程序确定工伤认定的最终结果,再依据该结果进行民事诉讼。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职工的民事诉讼请求并非完全依赖于工伤认定结果,例如职工因工伤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且有其他证据能够支持其主张,那么职工也可以在复议期间提出民事诉讼。但这种情况相对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综上所述,在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书申请复议期间,职工一般不建议贸然提出民事诉讼,应等待复议结果确定工伤认定的效力后再进行民事诉讼更为妥当。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且有足够证据支持,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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