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吃饭时互殴该怎么处理?
我和朋友吃饭时因为一点小事起了争执,然后就互相动起手来。现在有点担心后续会怎么处理,想知道这种两人吃饭时互殴的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方式的,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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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人在吃饭时发生互殴,其处理方式需要根据互殴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具体情节来确定。 首先,如果互殴情节较轻,没有造成明显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双方经过调解,互相达成谅解,签订调解协议后,就不会受到治安处罚。 其次,如果互殴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但伤情未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该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最后,如果互殴造成一方或者双方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伤情,那么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该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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