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时赠送财产该如何处理?


在探讨民法典中离婚时赠送财产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概念。赠送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赠与财产,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赠送财产的处理,关键在于判断该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这意味着,如果赠送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该财产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按照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在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且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该房产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相反,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通过赠与合同等方式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所有,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仍归该方所有。比如,在结婚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将一辆汽车赠与自己的子女,并办理了相关的赠与手续,那么这辆汽车就属于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此外,如果赠送财产是在结婚前获得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时赠送财产的处理方式取决于财产获得的时间、赠与人是否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等因素。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