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后自首且无能力赔偿该如何处理?


在交通逃逸后自首但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受害者或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如果责任方有非货币形式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等,法院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这些财产进行处置来赔偿受害者。这是因为保障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权益是很重要的,法律赋予了受害者这样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其次,权利人优先提起强制执行请求后,法院执行局会确认责任人是否具备履行赔偿义务的能力。要是法庭认定责任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执行程序可暂时停止。等责任方再次积累了财产,恢复执行能力后,执行程序会再次启动。这是考虑到实际情况,不能因为责任人一时没有财产就完全放弃对受害者权益的保障,也给责任人一个机会去努力赔偿。 另外,责任人无力偿还财产补偿时,还可以和受害者协商,通过提供劳动服务来替代金钱赔偿。双方达成协议并书面签署确认后,递交法院备案,同时接受受害者及法庭的监督与管理。这样既给了责任人赔偿的途径,也尽量满足了受害者获得赔偿的需求。 关于交通逃逸后自首在刑事处罚方面,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逃逸后自首,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会作适当的减轻处理。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