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骂我我把人打了该怎么处理?
我和别人发生了口角,对方骂了我,我一时没忍住就动手打了他。现在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我要负全部责任,还是对方也有一定过错呢?我很担心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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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对方骂您,而您将人打伤的情况,处理方式通常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并且可能涉及民事、行政以及刑事三个不同的法律层面。 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即使对方先辱骂您,但您动手打人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您就有义务对这些合理的费用进行赔偿。 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打架的情节较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不过,如果对方存在辱骂等挑衅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对您的处罚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您的打人行为就可以完全免责。 关于刑事责任,要是您把对方打成轻伤以上,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当然,法院在量刑时也会综合考虑对方是否存在过错等各种因素。 总之,虽然对方骂人这种行为不对,但动手打人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恰当方式。遇到此类情况,您应该尽量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寻求相关部门的调解、报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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