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小孩怎么办最好?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但是不知道怎么安排小孩才好。孩子还小,我们都很爱他,不想因为离婚给他造成太大伤害。想了解从法律角度出发,怎么做对小孩是最好的,比如抚养权、抚养费这些问题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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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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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如何处理小孩相关事宜,以保障小孩的最佳利益,是一个需要谨慎对待的问题。下面从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等几个关键方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是抚养权的问题。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意味着,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其次是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后是探望权的问题。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有助于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与孩子保持联系,促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总之,在离婚时处理小孩的问题,应当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父母双方可以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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