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发票不见了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在处理财务文件时,发现几张增值税发票不见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严重的后果,也不清楚具体的处理流程和方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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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丢失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增值税发票不见了,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发票和不同的丢失情形来进行处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其次是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全国性规定,但一般来说,如果是普通发票的发票联丢失,可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此外,不管是丢失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要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部分地区可能还要求登报声明作废,具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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