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但是对于我们俩的共同财产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们有房子、存款还有一些投资,也不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该按什么方法分。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展开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协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不成,那么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照顾子女权益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照顾女方权益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在就业、收入等方面可能相对处于弱势;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和公平对待。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还规定,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