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比较发愁财产分配的问题。我们婚后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分才合理合法。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分配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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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一个重要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怎么分配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商量好的方案来分。要是商量不拢,就需要法院来判决了。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照顾子女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这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需要。女方在婚姻中往往可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也会适当照顾女方的权益。还有,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配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另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防止一方恶意侵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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