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有多种处理途径可供选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双方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就纠纷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在协商过程中,患者及其家属要保持冷静,理性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同时也要认真听取医院方面的解释和说明。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医患双方可以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的纠纷解决方式,由专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在医患双方之间进行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再者,也可以通过行政调解的方式来处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调解意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若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活动。 总之,在处理医疗纠纷时,当事人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