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门诊该怎么处理?


当在门诊发生医患纠纷时,有以下多种处理途径可以遵循。首先是双方自愿协商。这是一种比较常见且直接的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纠纷产生的原因、责任认定以及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解决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都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如实陈述事情的经过,提出合理的诉求和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和解协议,纠纷也就得到了解决。其次是申请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的解决方式。医患双方可以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知识,对纠纷进行调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再者是申请行政调解。患者可以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医患纠纷进行调查和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会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组织调查核实,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另外,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比较严肃和具有权威性的解决方式。患者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要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无论选择哪种处理方式,患者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凭证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