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该如何分割?


婚姻财产的分割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 首先,要明确婚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财产分割,有以下原则和方式: -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先协议分割;要是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在离婚分割时,先看双方能否协商好如何分配,如果协商不了,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房子归谁,以及如何给予另一方补偿。而且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 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买了一辆车,这辆车就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另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夫妻不离婚,一方也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此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总之,婚姻财产分割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特定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