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如何走法律程序处理?


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当遇到医疗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处理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诉前准备工作。在决定走法律程序后,患者一方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包括病历资料,它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能反映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情况;诊断证明,它明确了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处方以及费用票据等。这些证据对于证明医疗过程和患者的权益受损情况非常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而医疗纠纷中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就属于书证范畴。 其次是提起诉讼。患者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诉讼请求,即患者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比如要求医院赔偿损失、承担医疗费用等;事实和理由,要详细说明医疗纠纷发生的经过和患者认为医院存在过错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或者由一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的结果对于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接着是审理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等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是执行。如果医院一方不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患者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总之,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需要按照法定的步骤进行,患者要充分准备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