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发生后该如何处理?


当医患纠纷发生后,可按以下步骤和方式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就争议的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这是最直接、最便捷的解决方式。协商时,双方应心平气和地就医疗行为、损害后果等情况进行交流,提出各自的诉求和解决方案。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对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具有专业性、中立性和高效性的特点。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行政调解解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应医患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依据职权,对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还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患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医疗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