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发生医疗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我是一名护士,前几天在工作中与患者发生了医疗纠纷,现在患者家属情绪很激动,一直要求说法和赔偿。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我应该怎么做来解决这个纠纷呢?
展开


当护士发生医疗纠纷时,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首先是报告与调查。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护士在发现医疗纠纷后,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主动与患者或其家属沟通,尽量化解矛盾。这一步就像是我们发现家里有问题了,要先告诉家长,然后一起看看问题出在哪里。 接着是封存与保管相关资料。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同时,对病历等医疗文件也要妥善保管。病历就像是患者治疗的“档案”,它记录了整个治疗过程,对于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非常重要。 然后是协商解决。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在协商过程中,要遵循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确定责任。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这就好比两个人有了矛盾,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最后达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通过申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解决纠纷。人民调解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相对比较灵活、便捷;行政调解则是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而诉讼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由法院来判决。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护士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同时,医疗机构也应该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护士的法律意识和应对医疗纠纷的能力,以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