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过婚男方退婚给的钱该怎么处理?
我和男方订婚了,男方给了彩礼等一些钱。现在男方提出退婚,我也同意了,但是不知道之前他给的那些钱该怎么处理,是都要还给他吗?还是有部分不用还?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
展开


在法律层面,订婚后男方退婚涉及的钱财处理,关键在于明确这些钱的性质。通常来说,男方在订婚时给予女方的财物,大部分属于彩礼。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按照当地习俗,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订婚后男方退婚这种情况,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第一种情形。所以,一般情况下,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的。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要考虑具体情况。如果部分彩礼已经用于筹备婚礼等共同事务支出,那么这部分可以不用返还。此外,如果男方给予的钱财中有一些是日常的小额赠与,比如节日的红包、购买的小礼物等,按照法律上对于赠与的规定,这些小额的、带有情谊性质的赠与,在赠与行为完成后,是不需要返还的。因此,订婚后男方退婚,对于彩礼原则上女方要返还,但需结合实际花费等情况确定具体返还数额,而日常小额赠与则无需返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