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需要退还吗?
我和对象订婚了,现在是男方提出分手,当时订婚给了彩礼。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把彩礼退还给他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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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是否要退还的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彩礼的性质,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通常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而给予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的场景中,如果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彩礼是需要退还的。不过,在实际生活中,还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那么在退还彩礼时,可能不会要求全额退还,法院会根据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判定退还的具体数额。 此外,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因为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比如因为支付彩礼而背负了巨额债务,影响到了基本生活水平,那么女方也需要退还彩礼。总之,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彩礼是否退还以及退还多少,要结合具体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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