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屋抵押贷款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正准备离婚,但是房子还处于抵押贷款状态,贷款还没还清。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贷款到底该怎么处理,是双方一起还还是可以一方承担?另外如果一方还不上贷款会有什么后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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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屋抵押贷款的处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 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尚未偿还完毕的房屋抵押贷款需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那么就按照协议执行。例如,双方约定每月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还款金额。 - 双方也可以另行协商达成约定,由其中一方独自承担债务偿还义务。比如一方经济条件较好,愿意独自承担剩余贷款。 - 若一方无法承受沉重的还款压力,未能按时还款,债权人银行拥有向该方配偶追索欠款的合法权利。而未能获得房产所有权的那一方在为对方代履行住房贷款偿还义务之后,保留向对方追偿的权力。 其次,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 若婚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比如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就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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