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按揭房该如何办理?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是我们有一套还在按揭的房子,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是房子归一方然后给另一方补偿,还是有其他办法?另外,办理过程中会不会很复杂,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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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按揭房的办理方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情况一: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房产归登记一方。因为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所以房产在法律上倾向于认定为首付支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计算方式一般是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情况二:婚前一方父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此房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是因为从法律角度看,婚前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以该房产明确为个人财产。法律依据同样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 **情况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在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因为房产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但如果能证明实际出资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情况四:婚后购买的按揭房** 一般认定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例如,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所得款项等。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办理流程方面**: - 如果有足够资金,可申请提前还款,偿还完剩余贷款后,再办理出售以及房屋更名手续。 - 用买方的首付款先缴清剩余贷款,前提是卖方剩余贷款不多,或者买房有足够的首付款。 - 还可以考虑转按揭,即把房子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个人向其他银行重新申办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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