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率计税销售额为负该如何处理?

我在做税务申报时,发现税率计税销售额是负数,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否正常,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担心申报错误会带来税务风险,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对于税率计税销售额为负是怎么规定的,该如何正确操作。
展开 view-more
  • #计税销售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理解税率计税销售额为负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概念。计税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你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实际拿到手的钱。税率则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比率,不同的行业和业务适用不同的税率。 当税率计税销售额为负时,可能有多种原因。比如销售退回,就是顾客把之前买的东西又退回来了,这时候就会冲减原来的销售额,有可能导致计税销售额变成负数。还有销售折让,就是因为商品质量等问题,给了顾客一定的价格优惠,也可能使销售额减少为负。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虽然没有像一般纳税人那样严格的红字发票开具规定,但销售退回或者折让同样需要在发生当期冲减销售额。如果冲减后销售额为负数,在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税务系统会进行相应处理。不过,销售额为负的情况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企业需要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销售合同、退货协议、折让协议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如果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计税销售额(一般称为销售收入)为负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如果确实因为销售退回等原因导致收入减少,也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销售退回发生时,应当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销售退回导致的收入减少属于合理的调整,符合税法规定。 总之,当税率计税销售额为负时,企业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同时留存好相关证据,以应对可能的税务检查。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