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后收到以前的发票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了,最近收到了以前开的发票,不知道这些发票还能不能用,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入账,还是需要其他操作呢?会不会因为地址变更影响发票的有效性?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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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后收到以前的发票,需要分情况来处理。首先要明确的是,公司经营地址变更本身通常并不影响发票的有效性。发票是在交易发生时开具的,只要该笔交易真实、合法,发票的开具符合相关规定,那么这张发票就是有效的。从税务处理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而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并不属于使发票成为不符合规定发票的情形。对于会计处理,如果这张发票对应的业务在地址变更前已经发生,只是发票开具和送达时间滞后,那么按照正常的会计核算流程进行入账即可。将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记录相应的成本、费用或者资产等。比如,如果是采购货物的发票,就计入库存商品等科目;如果是费用发票,就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在税务申报方面,只要这张发票符合抵扣条件,例如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用于可抵扣的项目,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抵扣。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规定的认证期限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应及时向供应商等合作伙伴更新自己的经营地址信息,避免后续发票开具错误。如果后续因为地址变更等原因导致发票开具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做好信息更新和沟通工作。总之,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后收到以前的发票,只要交易真实、发票合规,就可以正常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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