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遗漏财产该怎么处理?


离婚时遗漏财产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财产的性质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遗漏财产的性质。如果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有以下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遗漏的财产。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例如,双方可以约定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财产,或者将某些特定的财产分配给某一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诉讼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遗漏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照顾子女的责任,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倾斜。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如果遗漏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那么这部分财产不进行分割,仍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遗漏的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