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协调不好该怎么处理?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和医院协调了好多次都没有结果,双方分歧很大。我不知道接下来该采取什么办法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该找什么部门,还是走法律途径,完全一头雾水,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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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疗事故协调不好时,有多种处理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鉴定明确事故的等级、责任程度等,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其次,如果对鉴定结果有一定了解后,仍然无法与医疗机构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调解。《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最终途径。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审理和判决。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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