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尾款纠纷该如何处理?


当遇到工程尾款纠纷时,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是协商或调解。承包人可以多次通过致函、电话等方式催交工程尾款,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要是双方有争议,还能向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组织申请调解。协商和调解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尽量维持双方的合作关系,节省时间和精力。比如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问题摊开,依据合同条款,商量出一个都能接受的付款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为协商提供了法律依据。 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承包人可根据合同中的诉讼管辖或仲裁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尾款、利息、违约金等。不过要注意,承包人应当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否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仲裁是由仲裁庭根据双方陈述和证据作出裁决,诉讼则是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例如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按照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另外,还可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等保障自己的权益。要是发包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承包人能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发包人的财产流失。要是承包人已经获得了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但发包人拒不履行,承包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对发包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拍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总之,处理工程尾款纠纷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且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