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公房承租权该如何处理?

我和我爱人打算离婚,我们现在住的是公房,只有承租权没有产权。现在就不知道这承租权在离婚的时候该怎么处理,是归一方所有,还是双方有其他的处理办法,我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想问问具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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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承租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公房承租权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对公房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这种权利与一般的房屋租赁有所不同,它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离婚时公房承租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如果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确定由哪一方承租。这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例如,夫妻双方通过签订离婚协议,明确约定由一方继续承租该公房。 若双方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些原则。比如,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为子女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所以在公房承租权的分配上会给予适当倾斜。还有,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会照顾女方。这是基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考虑。此外,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以及照顾无过错一方等原则也会被法院所考虑。 对于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也有权要求承租。这是为了保障在婚姻关系中共同生活一定时间的另一方的居住权益。例如,男方在婚前承租了一套公房,婚后与女方共同生活了6年,离婚时女方就有机会争取该公房的承租权。 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双方都可以承租。因为双方都与该单位有劳动关系,都有使用单位公房的资格。 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离婚时另一方也可以要求承租。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行为使得该公房承租权具有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属性。 在处理离婚时公房承租权问题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都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旨在公平合理地解决离婚时公房承租权的归属问题,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离婚时公房承租权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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