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滥用应如何应对公司债务及责任?


股东权利滥用是指股东在行使权利时超越了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以不正当的方式谋取个人利益,从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公司债务及责任的应对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股东滥用权利时,对于公司内部而言,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股东利用关联交易,以不合理的高价向公司出售商品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从公司购买商品,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公司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该股东赔偿损失。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合伙做生意时,私自利用关系让生意亏本,然后自己从中获利,其他合伙人当然有权利要求他赔偿损失。 对于其他股东来说,如果股东权利滥用行为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他们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大股东通过操纵股东会决议,剥夺小股东的分红权等,小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并要求大股东赔偿自己的损失。 而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以要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本来债权人只能向公司追讨债务,但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滥用权利的股东偿还债务。这是为了防止股东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当出现股东权利滥用的情况时,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首先可以尝试与滥用权利的股东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股东权利滥用时应对公司债务及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明确的,无论是公司、其他股东还是债权人,都有相应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