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后怎么办理手续?


当商标被驳回后,您可以通过申请复审来尝试挽救商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手续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商标驳回复审是什么。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申请。这其实就是给了申请人一个再次争取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商标驳回复审手续,一般需要准备这些材料。第一,《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这个是商标局发给您的,它说明了商标被驳回的原因等重要信息。第二,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第三,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第四,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如果您委托了代理机构办理复审,就需要这份委托书。第五,复审申请书。要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您申请复审的理由。第六,复审理由书。这里要针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进行有理有据的反驳,比如说明商标具有显著性、不会造成混淆等。 办理流程通常是这样的。第一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及相关材料。第二步,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看看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等。如果材料不齐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第三步,经过形式审查合格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对复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商标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第四步,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对决定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