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假离婚后没分割财产该怎么处理?
我和另一半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当时没想着分割财产就没处理。现在有点担心后续会有纠纷,想知道按照民法典,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财产问题,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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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假离婚后没分割财产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离婚行为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旦完成离婚程序,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如果假离婚后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意味着,在没有分割财产的情况下,双方首先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财产的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付出较多,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这为当事人在离婚后请求分割未处理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来说,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总之,假离婚后没分割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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