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暂扣款未及时开具发票该如何处理?

我在和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时,对方暂扣了一笔款项,但一直没给我开发票。我催了好几次,他们都拖着。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方这么做有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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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开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交易中,暂扣款未及时开具发票是一个常见且需要重视的问题。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它不仅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当交易发生且款项收取后,收款方有义务及时为付款方开具发票。暂扣款本质上也是交易款项的一部分,如果符合开具发票的条件,也应当及时开具。 对于暂扣款未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作为付款方,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你可以再次与收款方进行沟通,明确告知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及时开具发票,并说明你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如《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如果沟通后对方仍然拒绝开具发票,你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有权力对收款方的发票开具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另外,发票对于企业或个人在财务核算和税务申报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没有发票可能会影响你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等税务处理。如果你因为对方未开具发票而遭受了经济损失,你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比如,因为没有发票导致你多缴纳了税款,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这部分多缴纳的税款损失。总之,遇到暂扣款未及时开具发票的情况,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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