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钱他人不还通过法律该如何处理?


如果借给别人钱,他人不还,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协商还款。这种方式简单快捷、省时省力。在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如果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进行协商,比如达成分期还款的协议 。 其次,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申请书要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这种方法相对于诉讼来说成本比较低,不过容易失效从而转入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在规定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最后,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支付令失效,可以选择诉讼程序。 - 起诉前,要收集好证据。证据包括双方身份信息(如果是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主体登记资料)、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以及债务人欠款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其他证据 。 - 起诉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根据规定,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 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到庭后,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 如果判决下来了,应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若对方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管辖权: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