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该怎么处理?


在租赁业务中,未担保余值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未担保余值指的是租赁资产余值中,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够实现或仅由与出租人有关的一方予以担保的部分。简单来说,就是租赁结束后,租赁资产剩余价值里没有被担保的那一部分。 当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会计准则来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出租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担保余值进行复核。 如果未担保余值减少,这意味着租赁资产在租赁期满后的剩余价值可能不如预期。此时,出租人应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重新计算内含利率后,将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租赁投资净额是指最低租赁收款额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未实现融资收益之间的差额。并且,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如果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并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融资收入。 举个例子,甲公司出租一台设备给乙公司,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初始直接费用为5万元,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现值之和原本计算得出为105万元,内含利率为5%。在年末复核时,发现未担保余值减少了10万元。此时,甲公司需要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假设新的内含利率变为4%。同时,将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部分计入当期的资产减值损失。之后各期就按照新的租赁投资净额和4%的内含利率来确认融资收入。如果后续未担保余值又恢复了5万元,那么就在原已确认的损失金额内转回这5万元,并再次重新计算内含利率和后续各期的融资收入。 总之,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处理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会计准则的要求,准确计算和调整相关数据,以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