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50岁以上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

我今年52岁了,前段时间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也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工伤。如果算工伤的话,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是直接找公司,还是要走什么特定的法律程序?真的很迷茫,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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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对于50岁以上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处理流程和普通劳动者大致相同,但可能在一些细节上会有所差异。 第一步,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如果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一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就可以按照相应的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对工伤保险待遇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等。要是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按照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于50岁以上的劳动者,可能在工伤认定和赔偿方面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又或者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再就业工作中受伤,一般就不认定为工伤,但可以按照民事侵权等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赔偿问题。总之,遇到工伤问题,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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