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边境罪三人结伙该如何认定?


偷越国边境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出入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对于偷越国边境罪中三人结伙的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主体上看,必须是三个及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了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这里的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参与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人都要满足这个年龄条件,并且精神和智力状况正常,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在主观方面,要求三人具有共同偷越国边境的故意。这意味着他们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在非法越过国边境,并且是有意一起去实施这个行为的。比如,三人一起商量策划偷越国边境的路线、时间等细节,就体现了这种共同故意。 再者,在客观行为上,三人要有相互配合、协作的行为表现。他们可能是一起行动,同时越过国边境;也可能是分工合作,有的负责探路,有的负责提供工具等,共同完成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所以,当三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时,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会被认定构成偷越国边境罪。 总之,认定偷越国边境罪的三人结伙,要综合考虑主体、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要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