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注册资本金如何认定?
抽逃注册资本金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后,又违反公司法规定,不经过法定程序,将其已投入公司的资本抽回的行为。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认定方法:首先,从行为主体来看,抽逃注册资本金的主体通常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他们是公司成立时出资的主体,也是有可能实施抽逃行为的人。比如张三和李四作为发起人成立了一家公司,那么张三和李四就有可能成为抽逃注册资本金的主体。其次,从行为表现形式上,有多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抽逃注册资本金。一种常见的形式是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例如,公司股东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债务,然后以公司偿还债务的名义将资金转出。这就像公司股东自己编造了一个要还钱给别人的理由,然后把公司的钱拿走了。还有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也就是公司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多利润,但股东通过做假账的方式,把本不应该分配的资金当作利润分配给自己,从而达到抽逃资金的目的。另外,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也较为常见。公司股东与自己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不合理的交易,把公司的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比如,股东把公司的货物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卖给自己的另一家公司,这样就把公司的资金变相抽走了。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如果要判断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本金的行为,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主体、行为表现形式以及是否损害了公司权益等多方面因素。同时,如果发现有抽逃注册资本金的嫌疑,可以从公司的财务报表、交易记录、合同等方面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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