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逃避债务怎么认定?
我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现在对方一直拖着不还,还把名下的财产都转移了,感觉他是在恶意逃避债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情况怎么认定对方是恶意逃避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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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逃避债务指的是债务人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却采用不正当手段来故意不还钱。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恶意逃避债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是主观方面,债务人要有逃避债务的故意。简单来说,就是债务人清楚自己的行为会让债权人的权益受损,还故意这么做。比如债务人在明知自己身负债务的情况下,还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这种行为就很可能体现出其逃避债务的故意。 其次是行为表现。债务人通常会采用一些手段来逃避债务。常见的有转移财产,像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过户给他人;还有隐匿财产,把自己的财产藏起来不让债权人找到;低价转让财产也是常用手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自己的财物。这些行为会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进而影响其偿还债务的能力。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两条法律规定为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上述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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