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增值十万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比买的时候增值了十万。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增值的十万会怎么分配,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判定方式,想了解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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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房子增值十万的判决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那么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增值部分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这种情况下,对于增值的十万,双方先协商,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决,不一定是平均分割。 其次,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又分不同情况。若仅是自然增值,比如因市场行情导致房子增值十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要是婚前个人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数额,一般通过计算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占总增值的比例来确定。 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这十万增值的分配,具体结果要结合实际案件情况。 相关概念: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租金、利息等。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外部因素,而非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财产的主观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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