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写单独所有时离婚该如何分割?离婚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婚前我买的房子写的是单独所有,现在不清楚离婚的时候房子到底怎么分。而且房子这些年还增值了,也想知道这增值部分怎么算、怎么分,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和计算方法。
展开


首先来说婚前房产写单独所有在离婚时的分割情况。 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为单独所有,那么它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一般不用分割,仍归购买方所有。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要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同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接下来讲讲离婚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公式一般为: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比例×房屋现市值×50%。打个比方,房子总价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婚后夫妻共同还贷35万,现在房子市值200万。共同还贷部分占总房款比例就是35÷100 = 0.35 ,那么增值部分就是0.35×200×50% = 35万 。这里算出的35万就是需要补偿给另一方的部分。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可能更复杂,还会涉及到房屋市场价值的评估等专业问题,而且各地司法实践在具体计算和处理上可能存在差异。相关概念: 婚前个人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