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诈骗犯帮凶?
我朋友好像参与了一起诈骗案,他只是帮着做了点小事,比如传递了一些资料。我不太确定他这种情况算不算诈骗犯帮凶,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诈骗犯帮凶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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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诈骗犯帮凶通常指的是诈骗罪的从犯。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要认定一个人是否为诈骗犯帮凶,首先要看其是否具备共同犯罪的故意。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意思的传递、反馈而形成的,明知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并且明知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比如,某人知道他人在实施诈骗行为,还积极提供帮助,这就表明其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其次,要看其在诈骗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如果起到的是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例如,在诈骗过程中,听从主犯的安排,负责一些不太关键的环节,像协助联系被害人,但不参与核心的诈骗策划和实施等。如果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则一般是指为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创造便利条件,帮助实施犯罪,而不直接参加实行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比如,为诈骗分子提供作案工具、提供被害人信息、窝藏赃物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判断是否为诈骗犯帮凶,需要综合考虑其主观故意和在犯罪中实际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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