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团伙诈骗案该如何认定?

最近在生活中听说了一些团伙诈骗的事情,感觉特别复杂。自己也担心哪天不小心遇上,就想搞清楚到底怎么去认定团伙诈骗案。是看参与的人数,还是有其他更重要的判断标准呀,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展开 view-more
  • #团伙诈骗
  • #诈骗认定
  • #法律要件
  • #公私财物
  • #刑事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团伙诈骗案的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判断。首先是客体要件,团伙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也就是说骗的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比如骗子骗走了个人的存款,就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 从客观要件来看,团伙成员要实施欺诈行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让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然后被害人基于这种错误认识“自愿”地处分财产,团伙成员因此获得财物,使被害人财产受损。比如编造一个投资项目,骗被害人投入资金。而且,诈骗公私财物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来说,数额较大是以两千元为起点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 主体要件方面,团伙诈骗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过单位组织不能成为诈骗罪的主体。 主观要件上,团伙成员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有着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是说他们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别人东西,还就是想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如果多人共同故意实施诈骗行为,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就可能构成团伙诈骗。比如有人负责寻找目标,有人负责实施诈骗手段,有人负责转移财物等。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概念: 直接故意: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非法占有: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