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如何定性?
我最近在关注一些金融方面的事情,发现有不少金融诈骗的案例。我就挺好奇的,到底怎么去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金融诈骗呢?是从行为人的目的,还是具体的手段方式来判断呀?想详细了解下金融诈骗定性的具体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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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的定性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判断。 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金融诈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年满十六周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比如一些公司组织策划实施金融诈骗活动,就属于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情况。 其次,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就是说,犯罪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欺骗他人,还想要把别人的财产或者金融机构的信用据为己有。比如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他人投资,实际上根本不打算兑现回报,就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再者,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金融诈骗不仅让被害人的财产受损,也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常见的如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诈骗银行贷款,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等进行诈骗。 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三条也规定了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情形及相应处罚。 相关概念: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一般主体:是指具有一般犯罪主体所要求的法定构成要件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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