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冒名借款诈骗罪?


认定冒名借款诈骗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冒名借款诈骗罪。简单来说,它指的是行为人通过冒用他人名义借款的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并且达到一定数额的犯罪行为。 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主体方面,冒名借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例如,张三冒用李四的名义去借款,张三若符合上述主体条件,就可能成为犯罪主体。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这意味着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所借的款项。比如,王五冒名借款后,将钱用于挥霍或者赌博等,根本没有还款的打算,这就体现了其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冒名借款的行为。常见的情形有伪造他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材料,以此骗取出借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借款。例如,赵六伪造了孙七的身份证和签名,向银行申请贷款。同时,这种行为还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达到这个标准的冒名借款行为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冒名借款诈骗罪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要考察借款的用途、行为人是否有还款能力和还款行为等。如果行为人虽然冒名借款,但借款后积极努力还款,或者有合理的还款计划,且没有逃避还款责任的行为,那么可能就不构成诈骗罪。 总之,认定冒名借款诈骗罪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