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押金收不回纳税应填在哪里?
我公司之前支付了一笔押金,现在确定收不回来了,这笔费用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但是在纳税申报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把这笔支出填在纳税申报表的哪个位置,担心填错影响申报结果,想问问具体应该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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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像押金收不回来这种情况就属于营业外支出。而纳税申报就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 对于营业外支出押金收不回纳税填写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这类损失通常应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进行填报。 该表主要用于填报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的账载金额、资产处置收入、赔偿收入、资产计税基础、资产损失的税收金额及纳税调整金额。当押金确定无法收回时,属于资产损失的范畴。你需要在相应行次填写资产损失的相关信息,比如账载金额,也就是你在会计上已经记录为营业外支出的押金金额;税收金额则要按照税法规定来确定,一般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然后通过对比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计算出纳税调整金额。 如果经过税务机关认可,这笔无法收回的押金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那么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所以准确填报对于企业正确纳税和享受税收政策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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