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我和我爱人在吉林生活,现在有点财产方面的纠纷。不太清楚在 吉林,像我们婚后的工资、买的房子这些,到底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算。想了解一下吉林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和方法,好处理我们的事情。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我国是有统一法律规定的,并不因地区(如吉林)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及常见财产情况的认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以及兼职等劳务所得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经营企业所获得的利润,或者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作品获得稿费、专利获得许可费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