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认定误诊的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医生诊断的结果和后来确诊的不一样,导致治疗走了弯路。我怀疑这可能是误诊,但又不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样认定误诊的医疗事故的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判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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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诊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学领域中,误诊是指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出现错误,将患者的病情判断失误。而误诊的医疗事故,则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误诊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认定误诊构成医疗事故,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首先是主体方面,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这里的医疗机构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 其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行为。也就是说,他们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仅凭经验就做出诊断,这就属于违法行为。 再者,要有患者人身损害的事实。患者在接受诊疗后,身体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功能障碍、残疾甚至死亡等。比如,因为误诊导致患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病情加重,身体受到了额外的伤害。 同时,误诊行为和患者人身损害之间要有因果关系。即患者的损害结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误诊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而不是误诊行为,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最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观上要有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例如,医生本应仔细查看患者的检查报告,但由于疏忽没有发现关键信息,从而导致误诊,这就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总之,认定误诊的医疗事故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医学标准进行判断。如果患者认为自己遭遇了误诊的医疗事故,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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