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了老板说没给他说一声不给发工资该怎么办?
我突然不想干了,没跟老板说一声就没去上班了。现在老板说因为我没提前说,就不给我发工资。我辛辛苦苦工作的钱,不能就这么没了呀,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要回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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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不干了老板以没提前说一声为由不给发工资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按照此规定提前通知单位,可能在程序上存在一定瑕疵。 但是,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可以因此而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工资。 若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与老板进行友好协商,向老板说明虽然自己未提前通知存在不对,但自己也付出了劳动,要求老板支付相应工资。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此外,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整个过程中,你要注意收集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以及应得工资数额等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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