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网络诈骗案要如何认定?
我有个朋友跟我说他好像卷入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但他觉得自己没做什么违法的事。我想帮他了解下,在法律上,涉嫌网络诈骗案是依据什么来认定的呢?是看行为,还是看造成的后果,或者其他方面?我希望能弄清楚认定标准,好帮他分析分析情况。
展开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下从几个方面为您解释网络诈骗案的认定: 首先是主观方面,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也就是说,他们从一开始就打算通过诈骗手段把别人的钱据为己有。比如,嫌疑人以虚假的项目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然后将资金挥霍或者转移,根本没有打算按照承诺返还或用于正当项目,这就体现了其非法占有的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网络诈骗就属于故意犯罪的一种。 其次是客观行为方面,通常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可以分为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虚构事实是指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来欺骗被害人,比如骗子编造自己是某知名企业高管,有内部投资渠道,能让被害人获得高额回报;隐瞒真相则是指故意不告诉被害人某些重要事实,使被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数额对应的量刑标准也不同。 最后是因果关系方面,被害人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欺诈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比如,被害人因为相信了骗子的虚假投资信息,而将自己的积蓄转账给骗子。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或者虽然产生了错误认识但没有因此处分财产,那么就不构成网络诈骗既遂。只有当以上几个方面都符合要求时,才能认定为网络诈骗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