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企业有债务时代持股份该如何认定?

我是一家企业的小股东,最近发现企业有不少债务,而且我发现自己名下的部分股份可能是代持的。我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种企业有债务情况下的代持股份该怎么认定?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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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代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企业有债务时代持股份如何认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代持股份的基本概念。代持股份,简单来说,就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约定,由名义出资人以其自己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比如,张三实际出钱投资企业,但让李四在工商登记等文件中显示为股东,这就是股份代持。 《民法典》虽然没有直接针对企业有债务时代持股份认定作出具体条文规定,但相关规定可以作为参考。《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代持股份关系中,往往存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如果有书面的代持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从认定代持股份的角度来看,关键在于确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代持的合意。这可能体现在书面协议中,也可能通过双方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其他形式来证明。例如,实际出资人向名义股东转账时备注了“代持某企业股份出资款”,或者双方在聊天中明确提到代持股份的事宜,这些都可以作为认定代持关系的证据。 当企业存在债务时,代持股份的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通常只能看到工商登记上显示的股东信息。如果名义股东被认定为代持股份,那么实际出资人是否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实际出资人参与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或者在企业债务形成过程中有过错,那么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名义股东如果在代持过程中没有按照代持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无论是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股东,其承担责任的范围通常是在其出资范围内。如果实际出资人已经按照约定足额出资,那么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对企业超出其出资范围的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综上所述,在认定企业有债务时代持股份时,要综合考虑代持协议、出资情况、实际参与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相关法律规定为我们判断各方责任提供了依据,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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