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存单该如何认定?
我家存单被人偷了,现在不知道这种盗窃存单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是只要偷了存单就算盗窃既遂,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看看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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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存单是一种可以兑现现金或支取财物的金融凭证。对于盗窃存单的认定,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综合判断。 首先,要明确盗窃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他人的存单,就具备了盗窃行为的基本特征。 然而,对于盗窃存单是否构成盗窃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了存单所对应的财物。如果行为人盗窃存单后,能够凭借存单顺利支取到现金或财物,一般会认定为盗窃既遂。例如,行为人获取了存单,同时也掌握了支取密码,并且成功支取了款项,那么就构成了盗窃既遂。 但如果行为人虽然盗窃了存单,但由于各种原因,如不知道密码、存单已挂失等,无法实际支取到存单上的财物,这种情况通常会认定为盗窃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在认定盗窃存单的价值时,一般以存单上的票面金额为准。不过,如果存单是不记名、不挂失的,那么票面金额就直接认定为盗窃数额;如果存单是记名的,并且失主可以通过挂失、补领等方式避免损失,那么只有在行为人实际支取的金额才能认定为盗窃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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